[浙江日报]马怀德:深化循迹溯源 凝聚奋进力量
发布时间:2026-04-234月21日上午,杭州细雨霏霏,省人民大会堂内热潮涌动,法治浙江建设20年座谈会在此召开。
法治浙江建设是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决策部署。2006年4月26日,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审议通过《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建设“法治浙江”的决定》,率先开启了法治中国建设的省域实践。
座谈会深化循迹溯源悟思想,重温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擘画推进法治浙江建设的历程,深刻感悟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真理力量和实践伟力。
“法治浙江建设不仅是省域治理现代化的先行探索,更让浙江成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萌发地和实践源泉,为我们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提供了深厚的理论滋养,开展了有益的实践探索。”在中国人民大学校长、党委副书记马怀德看来,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最根本的就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
“法治浙江建设是‘八八战略’指引浙江发生全方位、系统性、深层次精彩蝶变的生动缩影。”省社科院副院长唐明良说,近年来,省社科院发挥职能作用,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溯源研究,陆续推出《习近平的法治思维方法在浙江的探索与实践》《从“法治浙江”到“法治中国”》等理论文章。他表示,作为一名社科理论工作者,要进一步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建设更高水平平安浙江法治浙江提供有力的理论和智力支持。
会场内外,高水平法治护航高质量发展是共识。20年来,法治成为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加快打造“重要窗口”、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浙江新篇章的鲜明标识。
以良法善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打造最具竞争力营商环境的规则制度……一句句论述引发全场共鸣,与会者凝神倾听,在材料上认真标注、圈划重点。
省公安厅副厅长魏明说:“浙江公安坚持‘全警种、全建制、全要素’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迭代升级执法办案管理中心105个,率先实现县级全覆盖,还推动出台《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全国首部无人机领域地方立法等,让群众在公平正义中感受到发展红利。20年坚守,换来万家安宁、活力奔涌。我们将锚定法治化信息化融合发展路径,深化‘法治导引、法治监督、法治赋能’,推进更高水平法治公安建设。”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浙江颁布全国首部促进共同富裕的地方性法规,大力推进招投标领域改革,尤其在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中,在全国首创境外投资项目备案审查标准,出台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验区条例,努力做到对外开放向前推进一步,涉外法治建设就要跟进一步。”省发展改革委党组书记、主任杜旭亮说,他们将继续坚持在法治框架下推动创新,打造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
中国民营企业“五大榜单”浙江上榜数量连续2年居全国第一;全省群众安全感连续多年保持在98%以上……座谈会上介绍的这些数据,是法治浙江建设20年的辉煌答卷,更激励着全省上下向更高水平建设法治浙江不断迈进。
省司法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劳泓的笔记本上记满了要点。“法治政府建设是法治浙江建设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必须率先突破。”劳泓说,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将更好发挥政府法治部门职责作用,深入实施法治统筹效能提升、依法行政全域创优等“六大工程”,用法治力量助推高质量发展、服务高效能治理、保障高品质生活。
当下,浙江正推进加快建设高水平现代法治政府三年行动计划,全面促推各项工作法治化,助力打造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
以“走在前、作示范”的定位标准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快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浙江,是座谈会传递出的强烈信号:要在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传播上示范引领、要在法治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上示范引领、要在推进高质量地方立法上示范引领……
走出会场,嘉兴市委副书记、市委依法治市办主任帅燮琅倍感紧迫、更添动力。
“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更加注重法治与改革、发展、稳定相协同,更加注重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帅燮琅表示,嘉兴将全面推进各方面工作法治化,深入实施“法护创新”“法助共富”“法促开放”“法兴文化”等行动,持续深化韧性治理,为建设更高水平平安浙江法治浙江作出嘉兴贡献。
站在法治浙江建设20年的新起点上,这场座谈会吹响的不只是接续奋斗的“冲锋号”,更是新征程上先行示范、勇立潮头的“进军令”。